为加快我省环保信用体系建设,督促企业事业单位履行环保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近日,省环保厅、省发改委、河南省税务局、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河南保监局联合印发的《河南省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正式对外发布,要求对全省企业事业单位开展环保信用评价。 按照办法要求,我省将积极推进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工作,建立环境保护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鼓励公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督促企事业单位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 环保部门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按照环保信用评价标准和程序,对其环保信用进行评价定级,并向社会公开环境评价信息。 企业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指标包括单位环境管理信息、环保行政管理信息、环保信用激励信息等三个方面。企业事业单位的环保信用级别分为诚信、良好、警示、不良四个级别,在省环保信用评价管理系统中依次用绿、蓝、黄、黑标识。 环保信用诚信单位、环保信用不良单位分别列入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红名单和黑名单,推送到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中国(河南)网站,实现环保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开放共享。 办法要求,各部门在日常管理和经营活动中应用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实施有效的激励惩戒措施,同时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用环保信用评价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