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决策部署,2019年7月13日至8月13日,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工)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2020年5月11日,督察组向中国化工反馈了督察意见。现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情况予以公开。 一、督察整改工作研究部署和推进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中央环保督察中国化工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中国化工董事长、党委书记和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任组长,中国化工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中国化工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二级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环保督察整改专项工作组,统筹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各二级公司加强了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组织领导,做到上下联动,比照集团公司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和专项工作机构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中国化工班子成员对口指导各二级公司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中国化工党委会、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多次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中央环保督察中国化工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部署下阶段整改工作。 2021年3月31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化集团)与中国化工实施联合重组,新设由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中化),中化集团和中国化工整体划入中国中化。中国中化对整改任务、措施和整改责任进行逐项梳理并交接,确保整改工作持续有效开展。中国中化董事长和总经理多次研究部署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强调要继续以严之又严、细而又细的精神,切实保证各项问题持续整改到位。 (二)压实整改责任。对照督察反馈意见,以问题为导向,逐一细化整改措施,逐件明确整改责任。将督察反馈的4大类13个主要问题细化分解为46项具体问题,逐项明确责任单位、牵头督导单位、配合督导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公司从本级整改抓起,以上率下,带头整改,切实担起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自身改起,强力推动,从严督促。各二级公司和直属企业压实责任,统筹推进,确保整改任务按时高质完成。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考核机制,把按整改计划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纳入公司年度HSE责任书中。通过逐项分解工作和任务,逐级传导压力和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不留空白。 (三)强化督导检查。对整改任务实行表格化、清单式管理,督办落实,对典型案例和重点整改事项实施日报制度。每月底与各整改工作组和二级公司开展一对一对接,逐项分析整改任务,精准施策。针对整改进度滞后、存在敷衍现象等问题,及时采取对接、通报、下发督办单、约谈等措施推进整改。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对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依纪依规进行问责追责。同时,进一步强化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问题仍然突出、污染出现反弹以及被环保部门通报的企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在全系统组织开展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督察。 二、整改任务总体进展情况 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以来,中国化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上来,统一到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上来。截至目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梳理出的46个问题中,41个已完成整改,其余均按计划推进。全面完成国资委下达的环境质量改善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降低,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较2019年分别下降34.6%、58.0%、19.9%和17.3%。持续提升企业合规性管理,危险废物合规处置率达到100%,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数量下降54.2%,持续提升企业周边社区满意度。 三、采取的有关措施 (一)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真正把生态环境保护融入企业经营发展之中。 1.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将绿色发展与企业战略发展紧密融合,战略定位围绕建设“世界一流化工企业”愿景目标,对标先进、分析市场、研究行业,聚焦核心竞争力。产业规划以科学至上、创新发展、增长引领、价值创造、绿色可持续发展、一体化导向为核心原则,优化全球布局,明确发展路径。 2.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在新项目投资审批时,将是否符合环保标准作为前置条件。按照环保领先、技术领先、市场前景好的原则,确定一批优势项目。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不予投资。优先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的环保整改项目的资金落实。 3.积极开展碳资产管理。履行公司温室气体排放管控责任,完成重点排放企业碳资产摸底工作,做好纳入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履约管理工作,督导纳入单位按照国家要求做好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准备、积极参与交易并完成履约。 (三)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1.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要求规范运行脱硫、脱硝、除尘、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环保设施,确保达标排放。印发《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试行)》,各单位通过开展VOCs专项治理,加大重点企业和生产装置VOCs治理力度,深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规范开展VOCs监测,建立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长效机制。 2.深入实施碧水行动。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把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及高质量发展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把抓问题整改作为突破口建设环境友好型企业。 3.扎实推进净土行动。印发《土壤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开展污染场地调查、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方面工作,停产企业对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实施以防止污染扩散为目的的风险管控。 4.加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加强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的全过程管理,实现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增强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责任感、紧迫感,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管理体系。 (四)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建设长效体制机制 完善环保管理体系,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公司各业务条线管理全过程,建立环保合规的管理体系。切实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充实生态环境管理人员力量。严格执行产业政策,淘汰落后产能,持续做好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工作。坚持科学至上,大力发展环境产业,加强核心技术研发,建设科研平台,建立技术竞争优势,推动技术产业化。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定不移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抓好挥发性有机物、扬尘、异味治理,突出抓好废渣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彻底排查到位、科学整治到位、风险管控到位。扎实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及高质量发展工作。坚定不移发展环境业务,以公司现有环境业务为基础,聚焦工业环保,鼓励扶持水、土、气治理、重金属治理、危废处置等环保领域技术创新,加快培育壮大环保产业。加大污水处理、危废处置、土壤修复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促进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改善。 (二)持续扩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成果。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期坚持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举一反三抓整改。注重预防和治本相统一、思想整改和行动整改相统一、问题导向和目标引领相统一,坚持用系统思维、改革办法解决问题,以环保督察整改的持续深化,带动公司各项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三)着力构建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既解决环保督察反馈的个性问题、具体问题,又解决反映出的共性问题、深层次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加快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将整改实践中的有益探索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推动形成依靠制度科学运行的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