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流域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是以法律形式明确的治水方略。根据水污染防治法要求,“九五”以来,国家相继编制实施了五期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压茬推进、久久为功,水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 一、继往开来,准确把握“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历史使命 五期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取得显著成效。“九五”以来,国家先后将淮河、辽河、海河、太湖、巢湖、滇池、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松花江、黄河中上游、丹江口库区及上游、长江中下游等流域列为水污染防治重点流域,“十三五”规划范围进一步拓展,水污染防治取得显著成效。2022年,全国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87.9%,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0.7%。与2015年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提高了21.9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降低了9.0个百分点。 二、统筹兼顾,系统开展流域整体保护 与美丽中国建设相关领域一体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是有机整体,涉及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美丽乡村等领域,需要统筹实施。水与其他要素联系广泛、交互密切,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更要注重和其他领域一体化推进,发挥协同增效作用,全方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一是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规划》从再生水循环利用、湖泊湿地生态保护等方面明确了减少排放、增强碳汇的协同增效任务。二是大力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美丽河湖是美丽中国的重要拼图,《规划》从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的角度,提出要积极引导、大力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使人民群众能更直观地感受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治理成效、河湖之美。 三、点面结合,协调推进《规划》与攻坚战实施 正确理解《规划》与攻坚战的关系。《规划》以河湖为统领、流域为单元阐述了“十四五”时期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普适性框架、原则、逻辑,同时兼顾攻坚战任务,用专章列出了长江、黄河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重点,设置黑臭水体整治专节,是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系统性部署。攻坚战紧盯基本消除黑臭水体、重点海域治理以及长江、黄河治理攻坚战等焦点问题,力争集中优势兵力取得若干标志性成果。因此,《规划》与攻坚战是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把握、不可偏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