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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金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第二轮)清洁生产审核第二次公示

时间:2020-09-22 08:40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我公司自2018年10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委托三门峡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截至目前,我公司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已基本完成,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后审核成效和达标情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审核成效

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共征集18项有效方案,其中可行的无低费方案16项,可行的高费方案2项。截至2020年8月底,本次审核通过的18个方案均已全部实施,实施率为100%。通过方案实施,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具体效益详见下表


               清洁生产审核结果汇总表

实施情况汇总

项目

/低费方案

/高费方案

总计

方案实施

征集数量

16

2

18

实施数量

16

2

18

实施率

100%

100%

100%

经济效益汇总

已实施方案

投资额(万元)

20.8

65

85.8

经济效益(万元)

29

17.48

46.48

环境效益汇总

环境效益

节能

减少用电量(kW·h/a

7200

9000

16200

减少水耗(t/a

400

500

900

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降低(t/a

0.5

1.0

1.5

效益明显方案

经济效益明显方案

A11B1B2 B3

环境效益

明显方案

节电明显方案

A3A4F1F2

节水明显的方案

A8B2

减少无组织颗粒物明显的方案

A9B1

二、审核后排污监测数据

根据第三方检测机构河南中天高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16日—2020年5月17日对我公司现场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我公司破碎、筛分车间除尘器排气筒颗粒物有组织最大排放浓度为7.9 mg/m3,可以满足《建筑石料、石材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B41/71665-2018标准(10mg/m3)要求。选厂厂界下风向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为0.357mg/m3,满足《建筑石料、石材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B41/T1665-2018)附录A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0.5mg/m3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灵宝市金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

联 系 人:张厂长     联系电话:15039800686

咨询单位:三门峡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董丽君     联系电话:0398-2264888

 

 

    特此公告!

 

灵宝市金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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