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九条规定,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建设单位:三门峡市中医院 项目地点:三门峡市滨湖区经二路以东,仓库路以南,经一路以西,建设路以北(原家电市场) 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三门峡市六峰路与虢国路交叉口 联系人:兀科长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50号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办公楼604-605室 联系人:白工 电子邮箱:498476856@qq.com
三门峡市中医院 2021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