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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 清洁生产审核第二次公示

时间:2021-10-31 09:19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我公司自20206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委托三门峡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截至目前为止,本轮审核基本完成,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后审核成效和达标情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审核成效

本轮次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共征集26项有效方案,其中可行的无低费方案19项,初步可行的中髙费方案7项。截止202110月底本次审核通过的26个方案均已全部实施,实施率为100%。通过方案实施,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年共创造经济效益35.19万元,节水4992方,年减排粉尘0.31t/a,同时能够对无组织排放方面做到有效的治理与监控。

二、审核后排污监测数据

根据第三方监测机构河南康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排放能够满足相应排放标准要求,做到达标排放。具体监测结果详见附件。

1、枪马一选厂

根据河南康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结果报告单显示(检测时间为202135日和36日),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枪马一选厂厂界满足《建筑石料、石材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B41/T1665-2018)附录A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0.5mg/m3的要求。选厂粉碎筛分生产工艺排气筒出口满足《建筑石料、石材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B41/T1665-2018)附录A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标准10mg/m3的要求;根据河南康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结果报告单显示(检测时间为202135日),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枪马一选厂车间排放口和尾矿库排放口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和表4一级标准要求;根据河南康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结果报告单显示(检测时间为202135日和36日),枪马一选厂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根据河南康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结果报告单显示(检测时间为202135日),枪马一选厂尾矿渣浸出液中各项有毒有害元素浓度均低于《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中规定的限值要求,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GB8978-1996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规定,该尾矿渣属于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

2、崟鑫选厂

根据河南康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结果报告单显示(检测时间为202135日和36日),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崟鑫选厂厂界满足《建筑石料、石材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B41/T1665-2018)附录A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0.5mg/m3的要求。选厂粉碎筛分生产工艺排气筒出口满足《建筑石料、石材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B41/T1665-2018)附录A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标准10mg/m3的要求;根据河南康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结果报告单显示(检测时间为202135日),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崟鑫选厂车间排放口和尾矿库排放口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和表4一级标准要求;根据河南康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结果报告单显示(检测时间为202135日和36日),崟鑫选厂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根据河南康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结果报告单显示(检测时间为202135日),崟鑫选厂尾矿渣浸出液中各项有毒有害元素浓度均低于《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中规定的限值要求,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GB8978-1996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规定,该尾矿渣属于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

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 清洁生产审核第二次公示检测报告.pdf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

联系人:程  

联系电话:15138189010

咨询单位:三门峡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丽娜

联系电话:13639888212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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