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改委、环保部令第38号)、《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豫发改环资[2018]16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三门峡锦翔纳米材料有限公司自愿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并于2020年9月委托三门峡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技术方法咨询指导。根据《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豫发改环资[2018]161号)第十一条,在审核开始前,将公司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1、 企业基本情况 2、企业污染物治理措施 3、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三门峡锦翔纳米材料有限公司依据环审[2014]245号、三环审[2016]103号文件,落实了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包括重视生产管理。配备专职的环保管理人员2人,加强日常环保管理,建立健全了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实施有效的环境管理,严格落实相关环评和验收手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开曼铝业(三门峡)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7月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通过了专家评审,并在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和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建立了环境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确保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注:根据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2020年8月20日出具的证明:三门峡锦翔纳米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开曼铝业(三门峡)有限公司生产厂区内,该公司氧化钙生产线燃料系统改造及生产智能化升级项目为原开曼铝业(三门峡)有限公司110 万t/a 氧化铝扩建工程项目配套的两台石灰窑,该项目已于2014年9月19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审[2014]245号)批复。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三门峡锦翔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 鑫 联系电话:13781018888 咨询单位:三门峡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茜楠 联系电话:13639888212 三门峡锦翔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