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改委、环保部令第38号)和《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豫发改环资[2018]161号)要求,我公司自愿开展第三轮清洁生产审核。现按照《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现将公司本轮清洁生产审核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指导。 一、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灵宝市金城水泥厂 法人代表:何红卫 单位地址:灵宝市五亩乡庄里村 联 系 人:金老师 联系方式:13503983028 二、咨询服务机构信息 咨询服务机构名称:河南省豫启宇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黑庄路未来滨河小区怡乐商务8号楼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13503869299 三、企业使用有毒有害原料情况 我公司没有使用有毒有害原料。 四、企业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情况 我公司生产过程不产生有毒有害物质,不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五、第三轮清洁生产审核情况见附件 公众可对上述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金老师,联系电话:13503983028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方式:135038692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