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自2021年5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委托三门峡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截至目前为止,本轮审核基本完成,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后审核成效和达标情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审核成效 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共征集13项有效方案,其中可行的无低费方案11项,初步可行的中髙费方案2项。截止目前本次审核通过的13个方案均已全部实施,实施率为100%。通过方案实施,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选厂二系列金回收率较之前提高了2%,年共创造经济效益25.99万元,节水600方,改善厂区环境面貌。 二、审核后排污监测数据 根据第三方监测机构河南鑫达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排放能够满足相应排放标准要求,做到达标排放。具体监测结果详见附件。 根据2023年2月23日河南鑫达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检测结果报告单显示(检测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和2月11日),灵宝市崟泉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选厂厂界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监控浓度限值小于1.0mg/m3的要求。根据2023年2月23日河南鑫达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检测结果报告单显示(检测时间为2023年2月9日和2月10日),选厂粉碎筛分生产工艺排气筒出口满足《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大气污染源防治6个专项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19]84号)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标准10mg/m3的要求;根据2023年2月23日河南鑫达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检测结果报告单显示(检测时间为2023年2月9日),灵宝市崟泉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选厂车间排放口和尾矿库回水池各项检测因子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和表4一级标准要求;根据2023年3月24日河南鑫达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检测结果报告单显示(检测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和3月23日),选厂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根据2023年2月23日河南鑫达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检测结果报告单显示(检测时间为2023年2月9日),尾矿渣浸出液中各项有毒有害元素浓度均低于《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中规定的限值要求,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和表4一级标准要求,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规定,该尾矿渣属于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灵宝市崟泉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米让林 联系电话:13939833343 咨询单位:三门峡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丽娜 联系电话:13639888212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