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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城乡餐厨垃圾收运转及综合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时间:2024-08-05 09:16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灵宝市城乡餐厨垃圾收运转及综合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九条规定,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灵宝市城乡餐厨垃圾收运转及综合处理项目

建设单位:灵宝市城市管理局

项目地点:灵宝市函谷关镇坡寨村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投资金额为8100万元主要建设综合处理车间一座及配套环保设施,内设一台50t/d、一台30t/d、一台20t/d一体化集成餐厨废弃物处理设备,处理能力为100t/d采用物理真空无害化处理工艺,产出固体处理物、油脂两类产品。占地面积约8609.18m2(约12.91亩)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灵宝市城市管理局

通讯地址:河南省灵宝市工业路西路

联系人:刘源
联系电话:19639802227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塔南路金辉环球中心C座1301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15516235343

电子邮箱:498476856@q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该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该项目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至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灵宝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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