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灵宝市金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东姚王干式堆存尾矿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灵宝市金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东姚王干式堆存尾矿库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项目选址位于灵宝市阳平镇东姚王村东南侧黄土冲沟内,属于黄金选矿厂配套设施,符合灵宝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项目过程控制和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在实施了本环评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后,各污染物均可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因突发事故引起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在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评价提出的污染物防治措施及建议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可行。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ioLJaFUN1jymAprhiPcHw 提取码:xate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报告可以在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通过现场查阅纸质报告。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灵宝市金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薛总 联系电话:13639830001 通信地址:三门峡灵宝市阳平镇东姚王村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郑州正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工 联系电话:0371-53315669 通信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绿地原盛国际3C座5楼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区域周围公众及相关群体。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公示发布后填写公众意见表,并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示发布单位:灵宝市金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