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灵宝豫鑫矿业有限公司石料厂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灵宝豫鑫矿业有限公司石料厂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三门峡市灵宝焦村镇杨家村 建设单位:灵宝市鑫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年产30万吨石料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1月1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高 金 联系电话:1337396102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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